
发布时间:2025-07-16 浏览量: 3890
路边停车千次,却不交纳费用?
一名车主因“没给停车费”被起诉
法院判决支付所有停车费及利息
同时提醒车主
欠费有可能被起诉
恶意欠费行为可能影响个人征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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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2月至2024年9月,小明(化名)在路边临时占道停车场(点)近千次停车均未交费。后他将所驾驶的车辆依规报废,也未补缴停车费。此后,交通公司将小明诉至法院,要求其支付所欠停车费共计1万余元。
法庭上,小明辩称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实际停车时长,故不认可交通公司的收费金额。
双流法院经审理认为,交通公司提供了案涉车辆停车欠费明细,小明虽不予认可,但其并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,小明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。另外,小明认可自己曾收到停车收费票据,说明其已知将车辆停放于路边车位需缴费及车辆欠费情况,但他在近4年的时间内并未缴纳停车费用,系故意违约,应承担支付所欠停车费及相关利息的违约责任。
综上,双流法院依法判决小明支付交通公司停车费1万余元及相应利息。
根据规定,政府授权单位有权对占用公共道路的停车行为收取费用。因此,停车费缴纳通知单(电子或纸质)具有法律效力,车主需按公示标准及时缴费。
欠费可能面临的不利后果
相关单位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车主补缴欠费及利息等。同时,恶意欠费行为可能影响个人征信。
如何依法处理停车费问题
车主可通过收费小票或微信小程序等核对订单并缴费,若有欠费,主动补缴可能减轻自身违约责任,避免纠纷成讼;若对费用有疑问,可通过官方渠道申诉,切勿置之不理。
(信息来源:成都日报)